香港稳定币:为什2026年3月底来临却没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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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稳定币:为什2026年3月底来临却没有牌照

香港稳定币许可制度于2025年8月推出,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督,但预期的2026年初批准尚未实现。本文分析延迟,其对申请人的意义,以及如何为首批牌照做好定位。

香港稳定币:为什2026年3月底来临却没有牌照

香港《稳定币条例》于2025年8月1日生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管理局)监督,当时宣称为世界首个全面稳定币发行监管框架之一。该制度迅速从立法框架转移到运营现实。然而,到2026年4月为止—该框架生效后近九个月—尚未授予单个稳定币牌照,尽管市场预期首批批准将在2026年Q1底实现。本文分析延迟原因、它对稳定币监管方法的信号,以及前瞻性发行人应如何校准期望和策略。

框架:架构和早期信号

《稳定币条例》为在香港运营的稳定币发行人确立许可制度。该制度适用于经济目的是通过参考一个或多个指定资产(通常是法定货币)维持稳定价值,并意图用作交换媒介或价值储存的任何数字代币。许可当局是金融管理局。

该制度的关键设计特征为市场参与者所熟悉。首先,金融管理局施加100% HQLA(高品质流动资产)储备要求—发行人必须随时持有合格流动资产等于稳定币未清偿供应量的10%。这比许多国际比较严格,反映金融管理局的保守监管姿态。合格资产包括由金融管理局获牌邓行持有的港币计价钓行存款、香港政府债券和指定的其他最低信用风险证券。其次,储备必须在隔离帐户中持有,与发行人的运营资产清晰分开。第三,发行人必须在香港注册或在香港有实质运营。第四,金融管理局引入结构化赎回义务——持有人有权以平价(1:1)按需求用港币赎回其稳定币,使经济承诺真正由流动资产支持。

立法过程加速。金融管理局于2024年末发布咋询文件,进行了约60天的公众咋询期,并以最少修订方式进行制定。这个速度信号政府和金融管理局致力于将香港定位为受监管稳定币领先司法管辖区。《条例》于2025年8月1日开始生效时,多个项目表示他们处于高级笹备阶段。市场评论常规投射首批批准将在2025年Q4或2026年Q1出现。

沙盒基础:早期接触和期望

金融管理局的稳定币沙盒(2023年开始运营)在确立参与者期望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沙盒录取了来自蓝筹申请人的有限数量申请,包括京东币链科技(参与人民币稳定币基础设施的实体)和渣打邓行(香港)(探索港币稳定币机制)。这些参与者在180个月期间与金融管理局监管人员直接接触,测试运营程序、托管安排和治理框架。沙盒参与者被授予相当的透明度进入金融管理局的监管关注点和技术偏好。

当《条例》开始生效时,市场的隐含假设是沙盒参与者基本上「预先批准」并将迅速过渡到已许可状态。确实,金融管理局的某些交流暗示沙盒过程将加速过渡到完整许可。到2026年4月为止,甚至沙盒参与者也未被正式许可,尽管金融管理局未公开披露这些实体是否已在《条例》下提交正式申请或仍在与监管人员进行讨论。

分析延迟:结构性原因

尽管金融管理局未发布对批准缺席的详细解释,几个结构性因素看起来合理地解释了延迟。这些因素反映了该制度的真正复杂性和金融管理局建立的监管方法。

储备组成和托管验证。100% HQLA要求,尽管概念上简单,为金融管理局造成了重要运营验证负担。监管人必须使自己满意合格储备确实被持有、被持有在隔离帐户中,并不能与发行人运营资产混合或流入更高收益工具。对于任何重大稳定币发行(港币1亿或以上),此验证过程涉及:

  • 審查和压力测试发行人的财资管理政策和隔离机制;
  • 对托管安排进行现场審查,包括访问持有储备的邓行和托管人;
  • 審查所有托管协议、存款确认和发行人、托管人和金融管理局之间的三边安排;
  • 建立自动或定期报告程序以验证持续储备充足;
  • 测试储备帐户的灾难恢复和业务持续性程序。

对于单一重大规模申请,此过程是资源密集的。乘以多个同时申请,金融管理局的监管能力实质上受到限制。金融管理局未发布《稳定币条例》的资源详情,但合理假设当局致力于该制度的监管资源少于邓行监管。

治理、实质要求和本地常设。《条例》明确要求发行人在香港注册或在香港有「实质运营」。此短语未在法定文件中定义,金融管理局的解释成为监管接触中的重大摩擦点。当局通过非正式监管指导已经信号,它期望发行人有:

  • 香港注册实体作为申请人(不是离岸母公司的外国子公司);
  • 董事会拥有足够的香港常设和判断力;
  • 重要运营和管理函数确实在香港执行(不是仅仅一个香港注册邮笱);
  • 在香港聘用的金融和监管合规员工;
  • 治理安排使得重要决定(例如储备组成更改、赎回政策修改)由香港常设或香港注册决策者做出。

此解释超过字面法定语言并反映金融管理局在监管合规中历史上对「实质优于形式」的偏好。对于离岸或多司法管辖区赞助人,建立真正香港实质需要实质重组——人员迁址、建立香港治理结构或任命香港常设主管。此重组在运营上困难且耗时,特别是当赞助人有限的先前香港常设时。多个市场参与者已非正式表示他们已暂停申请以进行此类重组。

与VASP制度相互作用和多监管人协调。在香港发行或分发能被零售投资者持有或用于点对点交易的稳定币可能落入香港《反洗錢及反恐怖主义资金筹魏条例》(第615章,2023年修订)下「虚拟资产」的定义内。如果稳定币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分发,VASP必须由SFC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牌,而非金融管理局。这造成了两层许可要求:金融管理局发行人许可证,和SFC分销商许可证。

对于主要意图用于机构结算(批发使用)的稳定币,此双层许可问题可能不适用。然而,对于任何意图广泛市场使用的港币计价稳定币(特别是如果在分布式帖子上用作结算资产),SFC要求必须与金融管理局的并行满足。SFC未发布关于稳定币分布的专有指导,使申请人通过现有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4类(证券建议)许可要求通过类比导航。此歧义已延长与一些申请人的监管对话。

技术和运营标准——已发布指导的缺失。金融管理局未发布稳定币发行的详细技术标准(例如「隔离帐户」的规范、可接受的托管安排或赎回机制自动化标准)。《条例》提供广泛框架;金融管理局的监管实践提供详细标准。这为申请人造成了「移动目标」:他们必须直接与金融管理局接触以理解运营期望,这些期望可能随着当局的应用经验演进。

延迟对监管方法的信号

九个月后批准缺席不是,其自身而言,关于该制度生存力或金融管理局最终愿意许可符合规定运营者的负面信号。金融管理局的监管文化,由几十年的邓行和证券监管铸造,优先审慎健全性优于速度。当局已知对邓行申请人进行多年监管对话并要求广泛补救,其中识别合规差距。应用于稳定币,此方法表示金融管理局将花时间使自己满意该制度的关键保障——100% 储备支持、真正隔离和健全治理——在每个申请人的运营基础设施中真正嵌入。

延迟所信号的是金融管理局的期望超过一些申请人预期。例如实质香港常设的要求超过法定语言,反映监管政策偏好在制定前咋询期间未充分传达。这为已经为其他司法管辖区要求优化其结构的申请人造成潜在摸擦。

市场意义:首先行动者优势和竞争定位

香港面临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稳定币制度的实质竞争压力。新加坡货币管理局于2023年发布了稳定币的监管方法并已开始根据其支付框架发布许可证。欧盟的MiCA规则于2023年12月生效,多个稳定币发行人已获得EU授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已根据其VARA(虚拟资产监管局)框架自2022年以来获牌稳定币。这些制度中的每一个在许可发行人运营市场方面都领先香港。

到2026年4月为止,没有任何香港许可稳定币风险让步「首先行动者」信誉给这些竞争制度。然而,有一个平衡的考虑:香港的制度在其储备要求和平价赎回义务方面实质上比大多数国际比较更强健。在金融管理局制度下发行的港币稳定币将以重大信誉对机构使用者进行,正因为其储备支持由尊敬监管人验证。首批批准被授予后,许可稳定币将享受与无监管或松散监管稳定币上相比重大竞争优势。

竞争动态因此复杂。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早期许可人已捕获首先行动者营销优势。但香港许可稳定币最终将提供最强监管印记。延迟在市场时间方面是昂贵的,但不致命于香港长期定位。

前瞻性发行人的指导

对于积极追求香港稳定币牌照的发行人,以下考虑出现自迄为止的经验:

早期和持续监管接触。金融管理局未在写作中发布详细技术标准;相反,这些标准通过监管对话出现。早期与当局接触——确实,甚至在正式申请前初步会议讨论申请人的结构——可以识别潜在障碍并澄清期望。申请人应与金融管理局的邓行政策部门或相关监管团队启动联络。

实质香港常设。前瞻性申请人不应依靠技术香港注册,如果他们缺乏真正的香港运营实质。建立香港实质需要持续承诺:雇用香港常设合规和运营人员、任命香港常设董事会成员或具有真实决策权的主管,以及香港运营在发行人治理结构中嵌入。这不是一个可以在监管过程后期补救的化妆手术。

储备管理基础设施。最关键的运营元素是储备托管安排。申请人应与香港获牌邓行早期接触以结构化储备帐户满足隔离要求。这通常涉及三边安排:发行人、金融管理局获牌托管邓行和金融管理局作为监督人。上升存款、赎回支付和自动对账的机制应在正式申请前在运营上测试。

文件纪律。治理文件、宪法文件、储备管理政策和托管协议的监管審查将是详细和搜索的。申请人应将这些文件视为管辖标准,而不是标准条文。每个条款应内部一致、运营可行并与监管期望对齐。

现实时间表期望。申请人应计划监管过程为12-18个月从初始接触到牌照授予,而不是预期制定前期望的九个月周期。此时间表反映真正的运营复杂性和金融管理局的监管严格。申请人应相应校准其业务计划和资金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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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它不构成法律建议,不应以此方式依赖。法律和监管要求可能会改变。在根据本文中的任何信息采取行动或依赖之前,您应就您的具体情况寻求独立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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