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字資產及Web3

香港數字資產法律服務

香港已成為亞洲領先的數字資產中心,擁有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監管的完善監管框架。Alan Wong LLP為資產管理人、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公司及參與香港數字資產生態系統的企業,就數字資產監管及交易事宜的全方位法律服務提供諮詢。

我們的業務涵蓋根據香港反洗錢制度下的VASP牌照申請、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受證監會監管的數字資產基金,以及數字資產投資產品的架構設計。我們將對香港持續演變監管格局的深厚認識與豐富交易經驗相結合,為在此領域運營的客戶提供以商業利益為導向的專業法律意見。

香港數字資產法律服務

香港已成為亞洲領先的數字資產中心,擁有由證監會監管的完善監管框架。Alan Wong LLP為加密貨幣交易所、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資產管理人及投資者,就數字資產監管及交易事宜的全方位法律服務提供諮詢。

我們的業務涵蓋根據香港反洗錢制度下的VASP牌照申請、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受證監會監管的數字資產基金,以及數字資產投資產品的架構設計。我們將對香港持續演變監管格局的深厚認識與豐富交易經驗相結合,為在此領域運營的客戶提供以商業利益為導向的專業法律意見。

/ WHO WE ADVISE

Who this is for

Crypto exchanges

VASP licence applications; SFC compliance and AML/CFT programme design.

Token issuers

Token offerings, legal opinions, and Hong Kong securities law navigation.

RWA tokenisation

Tokenising real estate, funds, bonds, or commodities under Hong Kong law.

Digital asset funds

OFCs or LPFs with digital asset strategies; SFC Type 9 licensing.

Web3 startups

Legal structuring, token design, and regulatory strategy for DeFi and Web3.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Digital assets, tokenised securities, or funds with digital asset exposure.

/ 業務範疇

01 —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O),任何在香港境內經營或以香港客戶為目標的中央化虛擬資產交易所營運商,均須持有證監會發出的VASP牌照。Alan Wong LLP就VASP牌照框架為客戶提供意見,包括與持牌平台進行業務往來的企業、評估自身監管義務的經紀商,以及評估其業務是否觸發牌照要求的機構。我們就AML/CFT計劃要求、管治框架、風險管理政策,以及在香港虛擬資產監管環境中經營的企業所須遵守的合規義務提供專業意見。

→ 閱讀我們的指南:香港VASP牌照申請2026

02 — 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

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包括房地產、私募股權權益、債券及商品——是香港金融創新增長最快的領域之一。Alan Wong LLP就適用於RWA代幣化的法律框架為發行人、平台及投資者提供意見,內容涵蓋代幣化工具在香港證券法下的分類、證監會授權要求、代幣發行架構、智能合約法律事宜、數字證券的保管與轉讓,以及代幣化產品的跨境分發。

→ 閱讀我們的文章: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香港法律框架

03 — 數字資產基金

香港現已允許受證監會授權的基金投資於數字資產,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及有限合夥基金(LPF)架構均已被用於數字資產策略。Alan Wong LLP就在香港設立數字資產基金事宜為基金管理人及發起人提供意見,包括就虛擬資產全權委託資產管理申請證監會第9類牌照。我們就投資組合管理人資格要求、風險管理框架、基金章程文件、投資者披露要求,以及基金法律與數字資產監管的交叉點提供意見。

Alan Wong LLP在香港數字資產法律實務方面處於領先地位。請聯絡我們,就您的監管或交易需求進行商討。

/ 業務範疇

01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O),任何在香港境內經營或以香港客戶為目標的中央化虛擬資產交易所營運商,均須持有證監會發出的VASP牌照。Alan Wong LLP就VASP牌照框架為客戶提供意見——包括與持牌平台進行業務往來的企業、評估自身監管義務的經紀商,以及評估其業務是否觸發牌照要求的機構。我們就AML/CFT計劃要求、管治框架、風險管理政策,以及在香港虛擬資產監管環境中經營的企業所須遵守的合規義務提供專業意見。

→ 閱讀我們的指南:香港VASP牌照申請2026

02

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

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包括房地產、私募股權權益、債券及商品——是香港金融創新增長最快的領域之一。Alan Wong LLP就適用於RWA代幣化的法律框架為發行人、平台及投資者提供意見,內容涵蓋代幣化工具在香港證券法下的分類、證監會授權要求、代幣發行架構、智能合約法律事宜、數字證券的保管與轉讓,以及代幣化產品的跨境分發。

→ 閱讀我們的文章: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香港法律框架

03

數字資產基金

香港現已允許受證監會授權的基金投資於數字資產,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及有限合夥基金(LPF)架構均已被用於數字資產策略。Alan Wong LLP就在香港設立數字資產基金事宜為基金管理人及發起人提供意見,包括就虛擬資產全權委託資產管理申請證監會第9類牌照。我們就投資組合管理人資格要求、風險管理框架、基金章程文件、投資者披露要求,以及基金法律與數字資產監管的交叉點提供意見。

Alan Wong LLP在香港數字資產法律實務方面處於領先地位。請聯絡我們,就您的監管或交易需求進行商討。

/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O),任何在香港營運中央化虛擬資產交易所,或主動向香港投資者推廣業務的人士,均須持有由證監會發出的VASP牌照。申請要求涵蓋交易所運營、反洗錢及反恐融資計劃設計、企業管治以及客戶資產託管等方面。

證監會的牌照審批程序嚴格,由提交申請至獲批通常需時6至18個月,具體時間視乎申請的完整性及業務的複雜程度而定。提前進行法律準備工作至關重要,包括制定反洗錢及反恐融資計劃、內部合規框架及企業管治文件,以避免延誤及監管查詢。

視乎代幣的結構及所附帶的權利而定。若代幣賦予持有人分享利潤、參與治理或享有經濟利益的權利,則可能構成《證券及期貨條例》(SFO)下的「證券」,並觸發招股章程、牌照及披露等義務。在推出任何發行計劃前,尤其是向香港投資者出售代幣時,取得就代幣分類的法律意見至關重要。

RWA代幣化是指在區塊鏈上呈現實物或金融資產(如房地產、基金、債券或私人信貸)的所有權或經濟權益。在香港,此類結構通常採用特殊目的載體(SPV)或信託安排持有基礎資產,代幣則代表受益或合約權益。法律架構須涵蓋證券法、財產法及代幣持有人的權利等事宜。

在香港管理投資虛擬資產基金的基金經理,通常須持有證監會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牌照。若基金資產包含被歸類為證券的代幣,則須符合額外的牌照條件。基金載體本身(通常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亦須在香港妥善設立及登記。

未必。證監會採取「重實質輕形式」的原則,判斷相關活動是否構成香港法律下的受規管活動。若項目向香港用戶提供交易、借貸、收益產品或治理代幣,無論其底層基礎設施的去中心化程度如何,均可能觸發牌照或披露義務。及早尋求法律意見,有助避免日後進行代價高昂的業務重組。

/ 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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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您正在申請VASP牌照、構建RWA代幣化架構,還是設立數字資產基金——我們能協助您掌握香港的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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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數字資產法律服務

香港已成為亞洲領先的數字資產中心,擁有由證監會監管的完善監管框架。Alan Wong LLP為加密貨幣交易所、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資產管理人及投資者,就數字資產監管及交易事宜的全方位法律服務提供諮詢。

我們的業務涵蓋根據香港反洗錢制度下的VASP牌照申請、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受證監會監管的數字資產基金,以及數字資產投資產品的架構設計。我們將對香港持續演變監管格局的深厚認識與豐富交易經驗相結合,為在此領域運營的客戶提供以商業利益為導向的專業法律意見。

香港VASP牌照申請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所有在香港經營或以香港客戶為目標的中央化虛擬資產交易所營運商,均須持有證監會發出的牌照。牌照制度適用於提供虛擬資產(包括加密貨幣及代幣化證券)交易的平台。Alan Wong LLP就完整的VASP牌照申請流程為申請人提供意見——從初始監管準備評估及公司架構設計,到牌照申請書的擬備及回應證監會查詢。我們協助設計及實施AML/CFT合規計劃、管治框架、風險管理政策,以及持牌VASP須維持的持續合規義務。

→ 閱讀我們的指南:香港VASP牌照申請2026

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

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包括房地產、私募股權權益、債券及商品——是香港金融創新增長最快的領域之一。Alan Wong LLP就適用於RWA代幣化的法律及監管框架為發行人、平台及投資者提供意見。我們的意見涵蓋代幣化工具在香港證券法下的分類、適用的證監會授權要求、代幣發行安排的架構設計、智能合約法律事宜,以及數字證券的保管與轉讓。我們亦就代幣化產品的跨境分發,以及香港法律與其他離岸制度(包括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之間的互動提供意見。

→ 閱讀我們的文章: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香港法律框架

數字資產投資基金

香港現已允許受證監會授權的基金投資於數字資產,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及有限合夥基金(LPF)架構均已被用於數字資產策略。Alan Wong LLP就在香港設立數字資產基金事宜為基金管理人及發起人提供意見,包括就虛擬資產全權委託資產管理申請證監會第9類牌照。我們就投資組合管理人資格要求、適用於數字資產基金的風險管理框架、基金章程文件及投資者披露要求提供意見。對於尋求發行代幣化基金份額或建立鏈上基金架構的管理人,我們就基金法律與數字資產監管的交叉點提供意見。

Alan Wong LLP在香港數字資產法律實務方面處於領先地位。請聯絡我們,就您的監管或交易需求進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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