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2026年逐步指南
定義您RWA項目的結構決策
在選擇區塊鏈、編寫智能合約或設計代幣之前,香港每個真實資產(RWA)代幣化項目都面臨一個門檻法律問題:哪種法律結構將持有基礎資產並定義代幣持有人的權利?三種主要結構是特殊目的車(SPV)、信託和基金。
結構一:特殊目的車(SPV)
香港或境外公司僅為持有代幣化資產而設立。投資者獲得由特殊目的車發行的代幣化股份、票據或其他工具。優勢:熟悉度高、靈活性強、性價比高、資產隔離。
結構二:信託
持牌受託人代表受益所有人持有基礎資產的法律業權,其權益由代幣代表。優勢:投資者保護、監管清晰、稅務效益。
結構三:基金(有限合夥基金或開放式基金公司)
投資者向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或開放式基金公司(OFC)承諾資本。優勢:適合多資產RWA策略,提供機構可信度和稅務效益。
如何選擇:關鍵決策因素
對於單一資產代幣化,特殊目的車通常是最簡單的起點。對於機構投資者信心和監管穩健性為優先的項目,信託結構通常更受青睞。對於多資產RWA策略,有限合夥基金或開放式基金公司通常最為適合。
Alan Wong LLP 如何協助
Alan Wong LLP 就香港和跨境代幣化項目的完整RWA法律結構提供建議。了解我們的數字資產實務或聯絡我們討論您的RWA項目。
本文章僅作一般資訊和教育用途。其不構成法律意見,不應作為法律意見依賴。